你好,我想問下已經經過法院了,也把失信人拉入黑名單了,也有字據為證,可以去他家要錢嗎
經濟糾紛河南 駐馬店2025-07-04 12:05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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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被法院拉黑名單了,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除:1、和執行法官聯系,把費用給法院,由法院再給付對方,給付完畢,法院就會根據申請撤銷黑名單;2、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并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再向法院申請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消除,包括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但被執行人不還錢,申請人出具書面申請的可能性不大。被執行人確無財產,法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但對被執行人還要限制高消費。其他因法定原因依法裁定中止執行、不予執行、終結執行的,但這種情況出現的幾率很小。《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第二條 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情形的,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為二年。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一至三年。失信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或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刪除失信信息。第三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據本規定第一條第一項的規定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擔保的;(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的財產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債務的;(三)被執行人履行順序在后,對其依法不應強制執行的;(四)其他不屬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情形。 原問題:《我被法院拉黑名單了怎么才能解除》回復于 2022-11-18 03: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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