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帶人到我家打我,我用小刀把別人扎成輕微傷為什么不是正當防衛。還有這個民警偏袒本地的人。還讓我交2000塊錢給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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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公安叫我去,我該怎么辦?”:還能怎么辦?你先去唄: (1)公安叫你去是做筆錄,你應將前后經過都想好如何說,把對方先打到你家的情況都說全、說準確,盡量別在錄筆錄時說有漏洞的話:這筆錄將來可是證據。 (2)看看公安如何說,看看對方傷情什么樣,再想對策。 (3)不去就等于放棄了為自己辯解的權利,是下策,既然事惹了,該擋的就得擋。 2、“我這算正當防衛嗎?”:如果對方也動用了鋤頭之類:你算正當防衛。如果對方沒有對你造成人身威脅、你就動手:算是防衛過當。 3、“(只是於青)聽說對方做了鑒定,還在派出所有熟人”:如果你對鑒定結論有異議:可以申請重新鑒定,到另外的鑒定機構鑒定,可以公正一些。 4、“派出所能拘留我嗎”:如果對方的鑒定結果是輕傷:可能拘留;如果僅是輕微傷:一般不會拘留。 5、“警官打電話時說,出點錢就算了,要不就關我幾天”:這樣說不,是輕微傷的時候多,拘留也是行政拘留,最長15天。 6、“我想都打到家是來了,況且我也受了點傷,我為什么要出錢啊,難道打到家里來了也不能還手,或是打贏就得賠錢”:話不是這樣說、理不是這樣講: (1)你把他打傷了,就應賠償他的損失,當然,他先打上門了,應減輕你的賠償責任;但減輕不等于不讓你賠償; (2)他把你打傷了,你也可以同樣讓他賠償你的損失。 (3)打到家里來了,你可以還手、可以正當防衛:但防衛必須與對方侵害的程度相當,如果超過一定的程度,就是防衛過當、而不是正當防衛了,防衛過當應承擔相應責任、但應減輕或免除賠償。 原問題:《別人打到家里來,我把人給打了,公安叫我去,我該怎么辦?》回復于 2022-11-17 22: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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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