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訂勞動合同工資分兩次發(fā)偷稅漏稅3500一部分1000一部分賠償雙倍工資應該按照3500一月賠付還是4500一月賠付?
合同糾紛新疆 烏魯木齊2025-12-19 03:22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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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根據 《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第一條的規(guī)定“一、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fā)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1999]178號)的有關規(guī)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guī)定,你的情況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祝順利 原問題:《未簽訂勞動合同,公司雙倍賠償的個人所得稅問題》回復于 2022-11-17 18:4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