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受害人男不滿60歲,配偶女再有不足一個月滿60歲,配偶如何索賠被扶養人生活費,法律依據是哪些?河北省有沒有具體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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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滿60歲和沒滿60歲是有區別的。 如果死者的父母60歲以上,肇事者必須賠償贍養費,如果沒滿60周歲,是不需要賠償贍養費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原問題:《交通事故死亡父母贍養滿60歲和沒滿60有什么區別》回復于 2022-05-13 21: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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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遭人身損害死亡,配偶有一千七百元退休工資,能主張被扶養人生活費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各地法院司法審判主流觀點認為,享受退休金,應認定為有生活來源,因此,不符合主張配偶死亡,有子女第一順序繼承人是哪些?
如果沒有遺囑,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再按法定繼承分割,由配偶、子女和父母繼承。例如,妻子死后先分一半給丈夫,剩下的一半再由丈夫、子女和父母分割。《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配偶不給生活費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配偶一方不給對方生活費是否違法根據具體情節確定 。 《婚姻法》第二十條 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 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司法解釋:根據本條的規定,有扶養能力的一方,對交通事故處理,受害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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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