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我共同犯罪的主犯已經在2021年7月份被法院以兩年內有構成三次尋釁滋事行為的處以尋釁滋事犯罪被判處一年多,而我是未成年人被主犯脅迫犯罪于2021年6月20日被拘留到7月3日被公安機關釋放,現在2022年2月24日檢察要對我進行追訴可以嗎?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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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