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前男友問我母親借了三萬塊錢,分手后說戀愛期間給我轉了不少帳,說不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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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之前是戀愛關系,然后男的向女的借了兩千塊錢,分手后男方以各種理由說只能還一千,女方大致算了下,戀愛期間所有的轉賬加在一起轉了四千多這個能要回來嗎
分情況,金額不是很大,女方不需要還錢。 很多男女雙方在談戀愛期間,為了培養感情或者向對方表達情意,經常會互贈禮物或者互相轉賬,而互送禮物或支出金錢的消費活動可以視為一般贈與,贈與已實際履行原則上不允許撤銷。也就是說,如果一方在另一方未表示借戀愛期間打胎分手后可以要賠償嗎
這樣的情況,法律上怕是不會支持的。當然覺得有所損失,可以適當要求補償,好好協商解決。怕是不甘心分手,成心刁難,糾纏不清。處理妥當~若是不愛了,不合適就不要再牽扯不清了~ 原問題:《戀愛懷孕流產造成不孕,分手后可否向前男友索取賠償》戀愛期間轉賬分手后可以要回嗎
可以要回來,怎么不可以呀?要是挺大數值的錢,哥誰誰不心疼啊?前面的那幾個的到輕松,沒放他們身上,放他們身上試試,該要就得要,反正也要分手了。你說呢?望采納!謝謝! 原問題:《面臨分手了,戀愛期間給她的錢可以問她要回來嗎?》分手后問女朋友要戀愛期間的轉賬,然后說不給就去學校鬧
如果和男朋友分手了,戀愛期間轉給他的錢是可以要回來的。因為轉賬我們都知道不屬于贈送,如果是發紅包的話,就沒有辦法要回來了,因為紅包的形式本身就是一種贈送的形式。其實,兩個人既然已經分手了,男方應該返還女方,這部分錢這樣才能分得徹底,既然談的男朋友在戀愛期間給我花的錢 分手后我不歸還算不算違法
戀愛期間男方自愿給女方花的錢,要根據不同情況處理。如果屬于小禮物,可以不歸還。如果價值較高的,應當歸還。一、戀愛期互贈小禮物戀愛時互贈小禮物、小禮品,分手時索回的,法院不予支持。當然,因為小物件鬧上法庭的,也不多見。二、戀愛期贈與貴重物品戀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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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