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7年8月在老家淇縣被判危險駕駛吊銷駕駛證,期間公檢法一直沒有聯系我,21年法院以證據不足,事實不清發回,檢察院撤訴,我現在想取消我的行政處罰,已經開始打行政訴訟,但是昨天淇縣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說因為做出吊銷駕駛證處罰是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得去市里面告,我現在怕浪費時間,而且我當時提出行政訴訟被告是淇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案發地跟詢問人員全是淇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我現在有什么辦法不用跑冤枉路直接在淇縣人民法院審理?可不可以追加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為被告?解決這個問題?也就是不用去市法院直接在縣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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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