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司提出離職申請,單位要求脫密期一個月,現在脫密期已結束單位卻以沒人交接為由不繼續辦理我的離職流程,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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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半年后公司強制要求簽訂保密協議,約定離職時有脫密期,這個脫密期是否有效
你和銀行之間訂立的是一個競業禁止的合同,“脫密期間,乙方應接受甲方的脫密措施安排,不得擅自離崗。”這種約定是違法的,違背了勞動者選擇工作的基本自由,只要你履行離職手續合法,就能夠離職。 單位在你們提出離職之后才發布關于員工脫密的文件,只能視你好,請教下,關于脫密期的理解
你好!在脫密期內用人單位應當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你可以同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你好,3個月前跟單位書面提出辭職,因勞動合同附件的崗位協議有三個月脫密期要求(自書面提出辭職之日起計算),現脫密期也已滿,單位說因內部流程為完結不予辦理離職手續,請問我該怎么做?
違法,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提前3個月,與保密協議無關。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我的公司是哈爾濱的私營企業,我現在提離職了,但是我們的勞動合同有個脫密期,脫密期是6個月。但是勞動法是提前1個月即可,有沖突,請問按哪個為準
作為一名專業的法律工作人員提示你: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你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后,在試用期期間你只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如果是過試用期后你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不論是前者還是后者都你只需要盡到書面通知義務,與單位同意不同意無關。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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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