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兒子去世,婚后共同財產全部在妻子名下,還有一棟小產權的樓房,兩個女兒,父母,妻子,請問遺產該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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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夫妻雙方共同產權的房產,一方去世,配偶首先獲得一半,屬于死者那一半由配偶與子女平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相關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二十四條 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相關規定: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擴展資料案例:王女士來到區公證處咨詢繼承權公證,稱與丈夫張某于2000年登記結婚。二人為再婚夫妻,王女士攜帶女兒李甲(12歲)嫁給張某,張某與王女士登記結婚前也曾有一任妻子陳氏,二人育有一女張乙(18歲)。1998年陳氏去世,去世時夫妻共有一套房產,該房由張某、王女士、兩個女兒共同居住,現在張某于2014年過世,王女士問:她的女兒李甲是否有繼承權,這所房產應當如何繼承?公證員析案:根據《繼承法》的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其中子女是指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李甲是張某形成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因此李甲有繼承權。張某的前妻陳氏去世后,上述房產就產生了繼承權,因為是張某和陳氏的夫妻共同財產,有50%屬于張某、50%屬于陳氏,陳氏的50%產權有繼承權的人包括張某和張乙,那么上述房產中張某擁有75%的產權,張乙擁有25%的產權。張某和王女士再婚時該房屬于張某的婚前個人財產,因此張某的75%的產權由王女士、李甲和張乙共同繼承。 原問題:《夫妻雙方共同產權的房產,一方去世,配偶和子女如何繼承?》回復于 2022-11-15 18: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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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