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主播互動來收取金錢違法嗎?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認為沒有侵權的網友這么說:要搞清楚這個問題首先要弄明白什么叫直播。直播:是通過互聯網等技術手段將當時發生的事或其他用直播的形式展現出來給大家的實時互動。它本身不含任何商業目的。而有人會說那主播一個月都上萬是吹的嗎?并不是,隨著時代發展,直播已經不僅僅是直播,它的本質沒變,變的是一些附加東西,比如:打賞,訂閱等等。而打賞才是收入來源。接下來在說說怎么樣算侵權:在未經本人允許下將別人的成果,知識等以商業目的非法使用。所以很明白,主播并不算侵權,她們只是唱歌,沒有非法也沒有以商業目的(針對打賞這種行為我也不清楚算不算商業目的,我認為打賞在于自己,你不打賞哪來的目的可言?)。只要產生一切金錢往來的活動都算商業用途,所以他們一定是侵權了,但是或許一些原唱認為他們唱的比自己更好,音樂作品就是需要交流分享創新的,所以這件事沒有任何人追究,名氣大的歌手比如周杰倫,林俊杰他們不追究是因為他們是有良好道德品質的藝人。像什么天佑這些低俗地痞流氓他們不追究是因為他們也翻的別人的。如果有一天真有人出來告這些主播,那一定是窮瘋了的3流明星出來蹭熱度而已。不算吧,歌曲翻唱者不能將原唱的歌曲用于商業用途,就是靠這首歌曲和某對象達成一種合同,從而獲取利益而直播翻唱是屬于大眾打賞,和街頭賣藝沒多大區別吧,當然如果只翻唱同一首歌曲來討好大眾獲得直播禮物的話,估計會和“旭日陽剛”一個下場還有人認為侵權了:個人認為他們肯定是侵權了。因為唱歌是被用在了商業目的。即便不考慮打賞,她們通過唱歌,而得到直播平臺的工資,這已經是商業行為,侵犯了別人的版權。打賞也是一樣,畢竟主播得到了分成,也從中得到了利益。所以,這是毫無疑問的侵權行為。那么,這應該如何解決呢?我認為歌曲的授權應該由直播平臺去和版權方聯系,獲得授權,然后主播再和平臺去協商。 原問題:《是別人主動打賞的,算侵權嗎,或者直播開》回復于 2022-05-22 09:04:22
相似問題解答
主播直播抽獎并收取抽獎費違法嗎
這要看付費抽獎的人是否具有相應的活動許可,還有公正機關出具的公證書,現場公證人等,不具備,就是違法行為。追問:獎品金額是不是不能超過五千,拿許可是在哪里去拿對,拿許可證可以去工商部門詢問,如果不是他們管,他們會告訴你去哪辦理。 原問題:《付網絡主播以相親交友名義誘導抖音用戶刷禮物違法嗎
這個不算犯法吧,因為主播以聊天的名義跟粉絲說,讓粉絲去刷禮物,存在一個金錢的交易,但是粉絲也愿意,他是一個愿意的情況下,就不算是犯法的,因為他沒有進行坑蒙拐騙之類的 原問題:《主播運營以主播名義和粉絲聊天讓粉絲刷禮物違法嗎?》主播隱瞞有對象,粉絲追求刷禮物,算詐騙嗎
這個不算犯法吧,因為主播以聊天的名義跟粉絲說,讓粉絲去刷禮物,存在一個金錢的交易,但是粉絲也愿意,他是一個愿意的情況下,就不算是犯法的,因為他沒有進行坑蒙拐騙之類的 原問題:《主播運營以主播名義和粉絲聊天讓粉絲刷禮物違法嗎?》您好我想問下主播可以多個平臺做主播嗎
如果 你 沒和直播平臺或是 家 族公會簽約的話追問:就 沒啥限制。想多平臺吸引粉絲,沒那么麻煩 推 薦 你 成為播盟的認證主播,播盟是個直播聚合平臺,各個平臺的粉絲 都 能在播盟找 原問題:《主播可以在多個平臺直播嗎?》直播公司的運營有權利隨意剪輯主播的直播內容在主播未同意的情況下在主播的賬號上發布嗎,并且在主播表示抗議的情況下拒絕刪除視頻
淘寶直播浮現權淘寶直播一向都非常重視直播間粉絲的運營,因此傾向于鼓勵大家先在自己的賬號內去運營好自己的粉絲,對于那些在自己的賬號內運營粉絲比較好的主播予以在淘寶直播頻道官方流量浮現的獎勵。1、考核周期:從3月1日開始,每隔15天對主播進行考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合同范本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o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