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老師您好,我姥姥去世了,在世期間由老人二兒子贍養。老人葬禮結束后,老人二兒子要求老人其他3個子女到公證處遺囑公證簽字,但是老人立遺囑的事情其他3個子女都不知情,突然之間就被老人二兒子要求簽字,其中一方子女我母親,以事先不知情,對遺囑存在疑惑為理由不簽字,這樣的情況是不是老人二兒子只能到法院起訴?起訴以后法院一般會怎么判決?我的母親會不會產生什么損失?麻煩懇請律師老師幫我解答一下,萬分感謝!祝您生意興隆,財源滾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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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