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侵占罪可以在原告所在地去法院起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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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原告所在地是指原告的住所地,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一年以上的經常居住地為原告的所在地。 法律依據:一、《民事訴訟法》第22規定了四種情況: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上述四類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了五種情形: (一)被告一方被注銷城鎮戶口的,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確定管轄,也即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二)追索贍養費案件的幾個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轄區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非軍人對軍人提出的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四)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五)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上述五類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原問題:《原告所在地可以起訴嗎》回復于 2022-05-22 03: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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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