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追加公司監事為被執行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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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80.被執行人無財產清償債務,如果其開辦單位對其開辦時投入的注冊資金不實或抽逃注冊資金,可以裁定變更或追加其開辦單位為被執行人,在注冊資金不實或抽逃注冊資金的范圍內,對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變更和追加執行當事人的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 第二條(債務人變更或者追加的范圍) 除執行依據中指明的債務人外,可以對下列人申請執行,或者在已經開始的執行程序中,申請追加、變更下列人為被執行人: (一)執行依據確定的債務人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其繼承人、受遺贈人、遺囑執行人、遺產管理人或者財產代管人;其遺產被第三人無償占有或者接收的,該第三人; (二)執行依據確定的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人的配偶;執行依據確定的債務人與其配偶離婚,依法應承擔債務的配偶; (三)作為債務人的法人分立或者合并的,分立或者合并后存續的法人; (四)債務人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變更姓名或者名稱后的人; (五)作為債務人的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或者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等其他組織不能清償債務的,設立該組織的公民或者企業法人; 原問題:《怎么追加公司實際控制人為被執行人》回復于 2022-05-21 23: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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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o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