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朋友跑外賣被中介忽悠租車,租了月租700期限7個月總價4900的非全新電動車(紙質合同),且7月后電車架子屬于承租方也就是我朋友。但是租車平臺顯示的電子合同是全新12個月,總價8400,而且綁定支付寶免密還款影響征信。請問一下兩個合同不一樣這種情況是是否有欺詐行為?合同是否還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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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電動車租車合同,簽了三個月,每個月678,現在租了一個月,后兩個月不想租了,退租要求我賠付后兩月租金一千三百多
現在很多人雖然生活質量都在不斷上漲,可是卻沒見到每個人會都去買車。就是因為特別是在一些一線大城市中買車并不是買不起車,可是就是有一點不好的那就交通過于擁擠了,所以一般出門都是選擇地鐵或者就是自己開電動車出門。下面就讓我們一起看看一般情況下租昨天去租車時候簽了個租車合同租車時間必須要達到兩個月才能解除合同
簽兩個月租車合同只做了一個月。你沒有按照合同做夠月份押金一般是一分錢都不會退的。他還給你退了一部分,已經算是人情。如果想干到什么時候就干到什么時候,那還要簽合同干什么呢,你說對嗎? 原問題:《我簽約了2個月租車合同。我做了一個月。壓金100就是我送外賣租了一個車子他剛開始說租車有六百塊錢補貼一個月一還到后面成了以租代購了還綁定了我的支付寶
不可以賣掉,租車你只是得到車的使用權,但是這個車的擁有權并不是你的,如果賣掉就是合同詐騙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的規定,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我租車,合同也沒有,過個幾天我退車,扣我兩個月租金合理嗎
如果合同違法,可以起訴要求認定合同無效認定后要求公司退還押金,你把車退還公司,已經使用的期限要按標準支付租金《合同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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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