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糾紛已經仲裁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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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你好,以你的情況,我認為是可以上訴的,理由如下:1、雙倍工資應該補償支付11個月,而不是現在裁定的4個月。《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2、關于保險,我認為沒有必要再爭取了,裁定是正確的,因為已經過了訴訟時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3、關于加班費,由于你在收到加班費時簽字了,所以仲裁機構也會認為你沒有表示過異議。但是,你也可以聲明:你簽收,只代表你收到了這么多錢,并不表示沒有異議。這樣上訴雖然也有你自己的立場,但是也有可能勝算不大。祝你好運! 原問題:《勞動糾紛爭議;現勞動仲裁委已經下達了裁決書;對我很不利,我該怎么辦?》回復于 2022-05-21 19: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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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