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改名字,派出所不讓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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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他說超過14周就不能改了 說我可能有犯罪過要證明我沒犯罪過”: (1)他說的不正確:公民享有姓名權,這是憲法規定的基本權利,不管是法律法規和公安部的戶籍政策,都沒有“超過14周就不能改了”的規定。倒是《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享有【超過18周歲可以不用監護人、自己申請變更姓名的權利】。請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公民更改姓名也與是否有犯罪記錄無關:即使曾經犯罪,只要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就享有變更姓名的權利。 2、“還要學校改畢業證名字 還有我要改的那個名字以前要有用過 醫保什么的等等”:這些說法倒是不違法,只是對你的善意提示:確實在你改名字后有很多麻煩,一是學校的畢業證、醫保卡、工資卡、銀行卡等很多都要同時更改、不改你就無法再使用;二是你更改后的名字如果與他人同名會給你帶來很多麻煩。對警察的這兩個說法你應該考慮、而不是反感。 3、“怎么辦啊?”: (1)如果你要求更改的名字真的有重名:建議你聽警察的再換一個沒有重名的,這樣對你有利、而不是對警察有利 (2)繼續申請更改你的姓名,如果他們仍然拒絕:你一是可以找公安的領導反映,二是可以找公安所屬的政府或是上一級公安提行政復議,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告公安行政不作為,請求法院判令公安履行行政職責、為你辦理改名手續:你會勝訴的,現實中已有成功的案例了。 補充: 1、你以前是否用過那名字無關緊要:你用過沒用過都可改為那名字。但如果是現在有很多人正在用那名字你才應考慮考慮。 2、既然和那戶籍員說不通:你讓他給你拿也法律依據,拿不也依據、還拒絕給你改名:別再和他磨嘰,你就直接去找公安局內主管戶籍的局長問,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告公安局,肯定贏! 原問題:《派出所改名字他不讓怎么辦》回復于 2022-12-21 02: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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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