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天你離職,明天請假不批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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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 用人單位以暴力,還要賠償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是違法的,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 而非全日制用工,無需提前書面申請的,當天口頭申請就可以結束用工關系。 但是如果提前申請離職、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勞動合同有依法約定培訓費等協議的,當事人需要與單位協商給予合理的補償。 另外。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約定服務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對行業競爭要求保密的單位,如果有補償,當事人離職后還要遵守相關的要求,如果違約。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如果員工提前一個月(試用期提前三天)書面向單位申請離職,或者與單位協商經過單位同意,或者單位有違法情形的,當事人都可以離職。單位故意刁難不讓離職 原問題:《昨天曠工一天,然后晚上說要辭職,并且明天再請假。組長就說這不算請》回復于 2023-01-05 0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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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公司受傷請假不批,辭職不批,強迫員工上班怎么辦?
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欠錢不還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
工資按月發放,隔月發放違法,本月工資下月發合法。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打12333電話投訴,該電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電話。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由于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提出辭職,并要求經濟你好,離職不批怎么辦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試用期辭職需提前3天通知公司,過了試用期要提前30天通知。勞動法 第三條規定: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如果請假領導不批,算曠工怎么辦
關于職工請假,法律上對有些請假是有規定的。如,婚喪假、產假、病假、探親假等;但是,除了這些外,并沒有明確規定。 因此,單位不準假,也不能認定就是違法。自己也要看假的性質,如果非請不可,單位也是會準的;如果不是非請不可,那又何必呢?克服一下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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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