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乃芬和黃黎得利糾玢案被執行的情況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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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首先糾正一個錯誤,本案不是經濟法案例,而是民法案例,更為準確的說是民法中的合同法的案例。2、本案中的法律關系為買賣合同糾紛。構成要素:主體:萬方農貿公司、綠島家禽養殖場;客體:給付行為;內容:萬方農貿公司要求對方返還預付款并承擔違約責任;綠島家禽養殖場主張不應承擔違約責任,無權要求返還預付款。3、《合同法》第91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一)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債務相互抵銷;(四)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五)債權人免除債務;(六)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七)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第94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就該案來說,法律關系終止的原因是91條第2項“合同解除”,而導致合同解除的原因是94條第1項“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因此,引起本案法律管子終止的法律事實是發生禽流感這一不可抗力。4、《合同法》117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118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因此,綠島家禽養殖場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并未違約。萬方農貿公司有權解除合同,但不應要求綠島家禽養殖場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法》97條: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因此,萬方農貿公司要求解除合同,綠島家禽養殖場應當及時返還10萬元預付款。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了仲裁條款,因此排除法院管轄,只能提交仲裁機構仲裁。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度,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裁決,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仲裁法》和《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能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在仲裁過程中存在沒有仲裁協議、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程序違反法定程序、裁決所依據的證據是偽造、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裁決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等情形之一的,可依據《仲裁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在對方已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情況下依據《仲裁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向執行法院申請不予執行仲裁裁決。 原問題:《急急急!!!經濟法案例 答案 不能履行合同的原因是不可抗力所致 非主觀過錯》回復于 2022-11-11 21: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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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訴訟時效期限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自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民事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該規定當然適用于不當得利之訴。二.不當動遷款分割糾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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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20: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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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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