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患者現在在二醫院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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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單位沒有按時申請工傷認定,那么之前的費用應該由單位報銷,如果單位不予報銷的話,那么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費用。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原問題:《已被認定工傷,但是治療期間出現二次住院,社保只給報銷第一次住院費用,怎么辦》回復于 2022-12-05 18: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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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醫院心理病房住院期間,患者在病房衛生間自縊身亡。要求醫院賠償。
這個要看醫院有沒有盡預防和安全保障的義務,如果醫院沒有盡到相應的義務,依法要承擔責任的。但家屬也要拍承擔一定責任的,畢竟家屬照顧和護理家人的義務要更大一些 原問題:《精神病患者在住院期間自殺醫院是否有責任》爸爸工地工傷,肋骨骨折2根,現在在住院,出院怎么協商賠償,
咨詢或委托律師可以聯系我,點擊頭像可以選擇電話咨詢方式聯系。患者寫書面材料告醫院
展開全部交通事故受傷人一直住院不出院的應對措施:一是,對于在交通事故中遇到了因車方致使人員受到了輕微的傷害后,在保證受害者及時就醫后,千萬不要操之過急,三番五次去催促對方,也更不要去為其墊付任何費用,一直等待對方自己認為傷情全愈后,提出解決患者和醫院醫療事故
民事上的責任承擔,是按照過錯原則來判定的。但是,對患者的賠償,首先由醫院承擔,因為醫生不是對患者侵權的順序責任人。對于該損失如何在醫院和醫生之間消化,首先有醫師執業責任保險,其次根據醫院與醫生之間的勞動合同,再次就是根據過錯原則來進行分擔。相關罪名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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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