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夫妻二人離婚了,孩子法院判給女方了,現在男方要求孩子去自己的父母家,可是女方已告訴男方有事,改天可以嗎。男方不相信女方說的話,還在電話里頭語言攻擊,這種事情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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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首先必須明確一點,雙方離婚后孩子的父母都對孩子的法定監護權,這種權利不會因為雙方離婚而改變。所以關于雙方離婚后孩子的戶口問題可以雙方協商解決。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管理條例》規定,子女的戶口可以隨父親也可以隨母親辦理戶籍投靠。同時,雙方已經離婚,如果想對子女的戶籍進行遷轉,需要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那么可以采取訴訟的方式解決,但是起訴方必須提出足夠的理由證明,給孩子遷戶口對孩子有利。 同時,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母代為辦理。(如果成年,則他自己就可以自己去辦理) 如果是法院調解或判決離婚,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部門辦理,需要準備如下材料: 1,先持離婚判決及判決生效證明書(證明書可以是原法院經辦人簽署書面意見加蓋法院印章或業務庭印章即可); 2.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持戶口本到擬遷入地派出所開具準遷證; 3.持準遷證到原戶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準遷證上簽署準予遷出意見,再將準遷證交遷入地派出所即可。 原問題:《離異后,孩子判給女方,現在男方要孩子的戶口,應該怎么辦》回復于 2023-01-04 10: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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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