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破壞我的肖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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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如果把別人照片擅自發到論壇,使其名譽、地位、身份受到打擊帶來了精神上的痛苦或物質損失,則構成侵權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侵權責任的確定一般是:一以“營利為目的”的,只要非法使用的目的是為了贏利,且肖像權人要求賠償的,侵權人就必須承擔賠償責任。二是對于非以營利為目的的侵害肖像權的,要看情節是否嚴重。就是說,侵害肖像權精神利益損害賠償的確定,是以“情節嚴重”這一基本標準為標準。情節輕微,不造成嚴重后果的,一般是以賠禮道歉的方式解決,不判定物質方面的賠償。 注 ——律師 問答 參考至 tieba.baidu/f?kw=???????回復于 2022-06-26 16:3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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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