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逾期貸款催收180天后無果但未訴訟能否核銷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沒有超過訴訟時效的貸款能不能進行核銷,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我國《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如下: 金融企業經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實施必要的程序之后,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債權或者股權可認定為呆賬:(一)借款人和擔保人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或撤銷,相關程序已經終結,金融企業對借款人和擔保人進行追償后,未能收回的債權;法院依法宣告借款人破產后3年以上仍未終結破產程序的,金融企業對借款人和擔保人進行追償后,經法院或破產管理人出具證明,確實不能償還的債權。(二)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宣告失蹤或者死亡,金融企業依法對其財產或者遺產進行清償,并對擔保人進行追償后,未能收回的債權。(三)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損失巨大且不能獲得保險補償,或者以保險賠償后,確實無力償還部分或者全部債務,金融企業對其財產進行清償和對擔保人進行追償后,未能收回的債權;(四)借款人和擔保人雖未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撤銷,但已完全停止經營活動,被縣級及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注銷、吊銷營業執照,金融企業對借款人和擔保人進行追償后,未能收回的債權。(五)借款人和擔保人雖未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撤銷,但已完全停止經營活動或下落不明,未進行工商登記或連續兩年以上未參加工商年檢,金融企業對借款人和擔保人進行追償后,未能收回的債權;(六)借款人觸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財產不足歸還所借債務,又無其他債務承擔者,金融企業經追償后確實無法收回的債權;(七)由于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償還到期債務,金融企業訴諸法律,借款人和擔保人雖有財產,對借款人和擔保人強制執行超過2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債權;或借款人和擔保人雖有財產,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后,由于執行困難等原因,經法院裁定終結或終止(中止)執行程序的債權;或借款人和擔保人無財產可執行,法院裁定執行程序終結或終止(中止)的債權。(八)金融企業對債務人訴諸法律后,或債務人按照《破產法》相關規定進入重整或和解程序后,重整計劃或和解協議經法院裁定通過,根據和解協議或重整協議,金融企業無法追償的剩余債權。(九)對借款人和擔保人訴諸法律后,因借款人和擔保人主體資格不符或消亡等原因,金融企業經追償后仍無法收回的債權。(十)由于上述(一)至(九)項原因借款人不能償還到期債務,金融企業依法取得抵債資產,抵債金額小于貸款本息的差額,經追償后仍無法收回的債權。(十一)開立信用證、辦理承兌匯票、開具保函等發生墊款時,凡開證申請人和保證人由于上述(一)至(十)項原因,無法償還墊款,金融企業經追償后仍無法收回的墊款。 原問題:《沒有超過訴訟時效的貸款能不能進行核銷》回復于 2022-11-09 11:57:25
相似問題解答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