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工傷醫療費用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原問題:《工傷醫保報銷哪些費用》回復于 2022-11-09 06:32:02
相似問題解答
工傷,但是老板只支付了醫療費用,沒有賠償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2.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交通事故致工傷,醫療費用賠付是否由企業承擔
員工工傷醫療費用有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沒有參保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規定,工時職工治療工傷費用,符合規定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工傷認定過期了,醫療費用可以醫保報銷嗎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工傷用人單位拒絕送醫支付醫療費用
可以自己去就醫再申請工傷賠償勞動糾紛,關于非工傷醫療期被辭退的賠償
勞動者非因工受傷期間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屬于違法解除,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和醫療補助金; 勞動者享受的醫療期結束后,仍然無法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金。 法律依據: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法律條文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