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簽勞動合同,工作中出了點問題,要我走人,要工資不給,還要我賠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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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現在什么都講證據的,你要搜集證據。與行政部管理員的對話錄音或是你上司的對話錄音(因為有時當你要證人時,其他的同事他不敢出來舉證,到時你就會困難重重,還是自己準備好的好),工作證、考勤、工資條等,將這些都準備好后,你就可以到當地勞動局投訴。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原問題:《我在公司沒簽合同我要走工資不給怎么辦?》回復于 2022-11-08 20: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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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無端調整我的崗位。因為我工作無問題,老師,我怎么要補償?走人。
1、 如果你沒有錯誤公司辭退你的話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有三個月工資的賠償金。2、 如果你有錯誤(例如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當然是合法的規章制度)的話,沒有任何賠償。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我工作了5年但是沒有簽勞動合同,因為公司效益不好裁員,要裁掉我要賠償多少錢
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補償。具體情況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和老板吵架說走就走了,老板說我自己走的屬于放棄工資,不給我發工資,我們沒有簽勞動合同,他說我自己走的告他也得不到補償,還要賠他錢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隨時走人的,你可以等發完當月工資然后在走人,這樣最合適了。到時候拿到了工資,直接說要辭職,他拿你沒辦法的,沒有簽合同就不存在違約問題。 原問題:《與老板發生爭吵,不讓辭職,不發工資》我跟公司沒有簽勞動合同 工作了一個多月 現在離職公司要扣我30%工資 說我離職沒有提前十五天說 這種怎么申請勞動仲裁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權,具體情況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在公司工作11個月,公司都沒有給簽勞動合同,那公司是不是要賠100000元
可以 要求提供以下東西:證明你在那公司上班的記錄,如工資條、入職證明等其他東西 勞動保障監察投訴書 (填寫注意事項) 投 訴 人 姓 名 與身份證一致 性別 身份證號 必須填全 聯系電話 必須真實、有效 通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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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