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單位在三月辦理了入職,六月簽的轉正合同,試用期內沒有工資正常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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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試用期被辭退,教你幾招應對方法原創: 勞動仲裁援助中心1合同約定試用期就可以隨意辭退嗎?不可以,其實在員工入職后,企業都會和員工簽署一份勞動合同,里面約定一個試用期,說明試用期通過考核才能夠成為正式員工。其實企業就通過這一條給員工埋了許多坑,在試用期還未結束時就辭退員工,事實真的如此么?實際上試用期公司也不能隨意開除員工,除非滿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規定的情形才可以:即使企業告知其崗位能力不勝任,也需要出具足夠可靠證據和考核記錄(通常是很難出具,仲裁也很難認定),所以千萬別被企業嚇到,簽訂所謂的試用期就認為企業可以隨意開除。2試用期可以隨意延長嗎?不可以,但有的企業在勞動合同上隨意簽訂試用期,說試用期沒有通過考核就延長試用期,有的甚至反復延長。首先,試用期只能約定一次,其次試用期時間與勞動合同期限有關,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滿三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干了幾天就被辭退,有沒有賠償可以賠償,記住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不賠償,但是出勤工資必須結清,所謂的企業收取培訓費都屬于違法行為。如果企業沒有制度和考核依據(通常大部分企業都沒有),員工可以至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試用期補償標準: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所以哪怕你只是干了幾天如果企業只是口頭和簡單的認定你試用期不合格,你都可以與企業協商獲得半個月的工資補償。最后,大家還要注意一點就是千萬別隨意的在試用期評估報告或者辭職申請上簽字,否則仲裁會判定你認可了試用期不合格這件事。 原問題:《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后不給予轉正逼我自離,沒有按時支付上月工資,不簽離職手續,我可以得到哪些補償》回復于 2022-07-14 20: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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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三月七日入職,試用期一個月,四月七日轉正的,但是沒有簽正式合同,到七月二十一日簽的正式合同,請問可以賠償嘛、
你這種情況,抓緊時間和員工不簽勞動合同即可。你都不知道是否要賠償,估計員工更不知道,呵呵 盡快補上就行再說,員工不至于撕破臉讓你們賠償,除非不想干了。 好好協商,沒問題 原問題:《員工試用期為一個月,4月7日入職的,5月6日可轉正,律師你好,請問入職的時候填寫了入職申請表,以及試用期過后填寫了轉正申請書,但是一直沒有簽勞動合同,可以主張二倍工資嗎?
勞動者簽了轉正申請表,但用人單位一直以試用期工資支付的,勞動者可以以用人單位克扣工資為由被迫辭職,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經濟補償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沒有簽入職合同要簽離職合同嗎
勞動者辭職到期以后,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以及社保轉移手續,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試用期內延長轉正時間
試用期延長有法定的條件的試用期一個月,員工要求用人單位試用期內不繳納社保,轉正再補繳前一個月的社保合法嗎
這個要看試用期的時間,國家社保暫行條例中有規定是員工入職一個月內公司需給員工買社保,如果試用期為一個月的話,可以轉正后再買。但如果試用期超過一個月,必須在一個月內買社保。否則就違法了。 原問題:《試用期不交社保違法嗎》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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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