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去世一年,老媽想把房產委托拍賣,所得賣房款分成5份,自己1份,4個子女4份。這樣做可以嗎。農村自建房,已確權老媽名下,但還沒下證。請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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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2、母親于98年去世,屬于母親擁有的1/2產權(同樣適用其他財產),將按照《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的規定進行繼承。3、按照上述規定,你母親的法定繼承人有你父親、你和母親的父母(即你的外公外婆)。由于你母親先于外公外婆去世,因此,她名下的1/2產權,將由你父親、你和外公外婆共同繼承,每人各得產權的1/4,總房產的1/8。4、母親的兄弟姐妹雖然也是法定繼承人,但屬于第二順序,在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外公外婆的情況下,他們無權繼承母親的遺產。5、由于外公外婆也已去世,屬于外公外婆的各1/8,合計1/4的產權,同樣需按照《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的規定進行繼承。而外公外婆有幾個子女,每人就分得房產的幾分之一。外公外婆遺產中應由你母親繼承的份額,由你們弟兄二人代位繼承。也就是說,母親的兄弟姐妹因他們的父母(外公外婆)繼承了母親的遺產后去世,依法繼承外公外婆的遺產而得到了房子的相應產權。6、你父親想通過遺囑方式,準備在他百年后房子由你們兄弟二人繼承是法律賦予他的權利,并無不當。該遺囑一經確立,等于剝奪了父親(爺爺奶奶)父母的繼承權,爺爺奶奶沒有了繼承權,自然不擁有房子的任何產權,也就不存在父親的兄弟姐妹在爺爺奶奶去世后,因繼承爺爺奶奶的遺產,而得到相應房產產權的可能。所以,只要父親立下遺囑(為避免日后發生無謂紛爭,最好到公證處公證),和房子有關的所有事宜,都與父親的父母和兄弟姐妹無關,何必要畫蛇添足的讓他們簽署所謂的“放棄協定”呢?!7、但由于母親的兄弟姐妹因繼承外公外婆的遺產,而取得了房子的部分產權,雖然很少,但也是權益。故父親只能設定將屬于他自己所有的產權(占絕大部分)而不是整個房子,由你們兄弟二人共同繼承,否則,就侵害了母親兄弟姐妹的合法權益。 原問題:《母親去世,父親要賣房,如何財產分割》回復于 2022-12-04 15: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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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