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因病請假一天,公司以自己的規章制度為由一天克扣雙倍工資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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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不合法。正常情況下,請假的確扣除工資,但是沒有 加倍扣工資的。所以不符合規定。下面是相關的法律法規部分內容,僅供參考。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三十七條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條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一)元旦;(二)春節;(三)國際勞動節;(四)國慶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補充回答,如下:1、絕對不能曠工,請假可以,但是請假不能扣多倍工資。2、曠工可能導致公司直接開除,這是勞動法允許的,如果公司定義曠工給公司造成巨大損失。3、公司制定的工資制度不符合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不能每天的工資不一樣,沒有任何法律規定可以這樣。當然有些特殊崗位可以這樣,顯然公司不是這樣的。 原問題:《我正常請假,領導批了,可是聽說要扣一天周六或周日的雙倍工資,請多》回復于 2022-07-18 22: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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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為由辭退我
要看是否有規章制度,然后看你是否違反?具體情況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公司欠工資,以請一天假扣三天工資。
不合法。公司的做法違反我國的勞動合同法?! ?、用人單位不得無故克扣員工工資?! ?、員工請事假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請假期間的工資,但不得扣發其他工作時間的工資?! ?、員工請病假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計算工資?! ?、用人單中秋節只放兩天假,還有一天無雙倍工資
國定假期是13號~15號,如你們是14號放假,還有2天上班那你們老板要么支付200%工資,要么在半年內安排調休(非假期時間)。如你們14號上班的,你們老板只能支付你們300%工資,不得用調休在支付。你們要保留號你們加班的證據,可以向勞動部門外包公司,甲方公司正常結算,但公司以疫情為由扣10%的工資,沒有與我協商,直接是發工資前一天以郵件通知的,是否合法
原來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現在公司要改成外包合同形式的,勞動者可以拒絕,用人單位因此而違法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用人離職員工將公司告到勞動仲裁,以公司沒有和他簽訂勞動合同為由,要求公司雙倍賠償工資,我們如何應對
單位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支付雙倍工資賠償,而員工提出離職的理由,你可以看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有沒有符合你的情況,以此為由提出離職,可以主張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 原問題:《未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離職以此為由要求公司賠付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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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