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補充協議增加承租人可以申請個稅扣除嗎?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第十七條 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納稅人的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視同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轄區戶籍人口,以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為準。 第十八條 本辦法所稱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納稅人任職受雇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地區、州、盟)全部行政區域范圍;納稅人無任職受雇單位的,為受理其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稅務機關所在城市。 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條 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條 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條 納稅人應當留存住房租賃合同、協議等有關資料備查。 原問題:《在深圳沒有租賃合同可以填報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嗎?》回復于 2022-07-20 18:51:59
相似問題解答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