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醫療損害糾紛,已經省檢察院復查做出不支持決定,民事醫療損害糾紛,已經省檢察院做出復查不支持決定現在又有新的證據及新的抗辯事由怎樣申請檢察院信訪?《信訪工作規定》第三十六條信訪人對復查意見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書面答復之日起30日內向復查機關、單位的上一級機關、單位請求復核。收到復核請求的機關、單位應當自收到復核請求之日起30日內提出復核意見。……信訪人對復核意見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投訴請求的,各級黨委和政府信訪部門和其他機關、單位不再受理。《人民檢察院辦理群眾來信規定》第十七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回復:第(二)項規定因同一事由重復來信且已回復的但是提出新的事實、證據和理由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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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