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現在哺乳期被公司強行更換工作地點我該怎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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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勞動合同時按照新地址簽訂的,你就得按照新地址去上班。到期不去,也不給公司請假就屬于曠工。建議你去單位辦理請假手續。“案例”:2015年5月14日,小李入職A公司并參加入職培訓,學習了A公司的員工手冊及公司制度,其中員工手冊載明員工請假需提前履行請假手續并獲得批準。2016年1月7日,小李最后一天提供正常勞動。2016年1月8日,小李開始休假待產。2016年1月14日,小李產一子。小李產假期滿后未至A公司上班。A公司人事打電話給小李,詢問小李何時上班。后小李仍未至A公司上班。2016年6月30日,A公司以小李產假期滿后在未辦理請假審批手續的情況下長期曠工為由,作出與小李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同日,A公司將該決定通過EMS的方式通知太倉經濟開發區總工會。后小李訴至太倉法院,認為其在哺乳期,A公司解除與其的勞動合同行為違法,要求A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太倉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九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本案中,小李產假期滿后未至A公司上班,未提供正常勞動,未履行勞動合同義務。雖小李處于哺乳期,但小李作為勞動關系的一方亦應忠實履行義務,按約提供勞動,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現A公司依據小李產假期滿后長期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事實解除與原告的勞動合同,并將解除決定通過EMS通知工會符合法律規定,故法院駁回了小李的訴訟請求。 原問題:《公司搬遷之前以新址擬訂勞動合同我己簽字,現我在哺乳期叫我去新址報到我不去,公司說我曠工要處理怎么辦》回復于 2022-07-22 02:5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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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