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客戶稅款一萬多一個月內還進去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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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看《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2009》第128-130條規定。第十九節 挪用資金罪 第一百二十八條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挪用資金超過3個月未還或進行營利活動,數額在3萬元以上不滿5萬元的,基準刑為拘役刑;數額為5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犯罪數額1萬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挪用資金進行非法活動,數額在1.5萬元以上不滿2萬元的,基準刑為拘役刑;數額為2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犯罪數額3 5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第一百二十九條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挪用資金30萬元或挪用資金3萬元未退還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資金數額8 500元或未退還數額每增加4 5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挪用資金10萬元進行非法活動的或挪用資金1.5萬元進行非法活動且未退還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資金數額5 000元或未退還數額每增加2 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第一百三十條 【緩刑適用但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緩刑: (一)挪用資金數額40萬元以上或挪用資金進行非法活動數額15萬元以上的; (二)未全部退贓的; (三)共同犯罪的主犯,且犯罪情節嚴重的; (四)在本市影響較大,社會反應強烈的。 原問題:《請問挪用公款十萬元,立案后歸還,該怎么判》回復于 2022-11-07 16: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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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