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乙方涉與師徒協議未簽訂勞務合同違約金一萬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勞動合同的違約金是指違反勞動合同服務期約定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所支付的違約金額。根據國家勞動法規規定,設定違約金僅限于違反服務期約定或違反保守商業秘密競業限制約定兩種情況。《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上述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的違約金。望采納^0^ 原問題:《簽訂就業協議,違約金1萬,報到并上班一個月,單位未簽勞動合同,辭職受就業協議書約束嗎?》回復于 2022-07-26 08:51:41
相似問題解答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