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乙方,涉于勞動合同,公司與我協商離職,賠償為N,但是賠償基數未今年6月-去年6月的基本工資的平均值(協商為做到今年7月底,未提前30天書面通知),并非為稅前應得工資作為賠償的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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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