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漲價收費迫使業主簽了合同,但合同期限內業主發現沒按規定收費提出后,老板也降低收費,但我一個人拒交費,要求超出規定的費用用來抵扣,等抵扣完在交,請問物業老板的行為和對簽了合同的業主怎么解決處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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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收費不標準,業主被物業起訴未交費
現實生活中,業主拒繳物業費的理由很多,比如車輛被盜被劃、物業服務質量差等等,但只要物業公司履行了相應的合同義務,業主以此為由拒繳物業費是缺乏合理依據的。一般情況下,即使是物業本身沒有服務好,但基于業主手上并無實質證據,法律也會傾向于物業一方物業多收費業主怎樣維權
首先,你們那個物業是按什么標準提供服務的?收費又是什么標準?他們該作哪些工作?按照合同約定完成了嗎?你作為業主都了解嗎? 比如你說的消防措施,如果你們的樓建設的時候就沒有,或是物業接手時有欠缺,業主委員會又沒有撥錢補充,那就不是物業的責任了物業撤場,要求業主自己建立業主委員會,但業主要求物業公布收支明細,物業一直說虧損的,后面發了一個沒有公章的收費概況word文檔,物業突然要撤場這樣合規嗎?以及后續業主怎么處理更好?
是的!如果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所簽訂的合同為“包干制”的話,業主是沒有權利要求公開物業收支明細的;相反如果是“酬金制”,物業則必須公開收支明細的。樓主,你們的物業公司與建交委說的是正確并且合法的。包干制的定義及內涵:包干制,即業主向物業服務物業違規收取業主進行違建的相關收費
物業不能在小區內違章搭建,如果違章搭建,業主也可以收集證據,到街道城管科投訴。更不能收費了。小區內的公共區域是屬于業主的公攤面積,物業公司進行各種經營搭建,要征得業委會同意,收入也要和業主分攤。 原問題:《物業公司自己在小區違法建筑收取費用我是業主,和物業簽有服務合同,可中間有物業費上調了,我可以接原來簽的合同繼續交物業費嗎?
小區物管費的漲價,物業公司要準現備好材料,向小區的業主委員會提出申請,由業委會決定是否召開業主大會,需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這樣物業費的漲價申請才能通過。根據物業管理條例、我國物權法和住建部物業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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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