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請問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三十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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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6條之規定,如果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轉工作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必須支付經濟補償金,,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ㄒ唬﹦趧诱呋疾』蛘叻且蚬へ搨?,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ㄈ﹦趧雍贤喠r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勞動合同到期,法律沒有規定公司是否應當提前30天通知,因此公司只要在到期前通知員工,公司愿意或不愿意續簽訂勞動合同就行了,即使沒有提前30天,也不用支付該補償。 原問題:《終止勞動合同需要提前30日通知嗎》回復于 2022-08-03 0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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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