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被告答約協議書,后被政府說我的房屋是違法規劃拆除,一審判決不按照協議書判決認定,就收據為主判決駁回我的訴訟請求,我不服上訴,一審叫我提交免交訴訟費申請,我說,我已提交,他說交了就行了別來法院,也設對我說交一審是一審的申請書,二審是申請書,隨后,一審轉移材料去二審,二審說我沒提交免交訴訟費申請書,就撤回上訴處理,叫我再審,我再審申請,被二審駁回說我沒說明上訴理由為由,駁回再審申請。請問,1、一審未按照協議書判決是屬于違反我的合法權益嗎?2、一審未對我說,一審是提交一審的免交訴訟費申請,二審是提交二審免交訴訟費申請屬違法嗎?3、我提交再審申請時,二審閱讀時未以專業性對我建議或者應對我說,要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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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