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協議約定了固定分紅,但未約定損失如何處理,共同經營的,法院會判合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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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利潤分配是指合伙企業的盈利在作了各項扣除后,按協議規定的方式和比例分配給各合伙人。虧損分擔是對經營期內合伙企業的經營虧損分由各合伙人按一定的比例予以承擔。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與虧損分擔是合伙企業經營的重要內容,直接關系合伙人的利益。合伙企業法規定,企業的利潤分配方式與比例和虧損分擔方法應在企業成立之前,在合伙協議中加以規定,以便共同執行,避免爭議。 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對此類情況可以采用兩種不同的方法予以處理:一是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合伙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擔;合伙協議未約定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擔”,對此,如各合伙人均無異議,可將利潤與虧損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或分擔;二是如全體合伙人因出資比例和參與經營的程度不同,不愿意平均分擔的,可另行開會討論,由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重新定出分配或分擔辦法。但如全體合伙人再次協商仍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應依法律規定平均分配或分擔。 原問題:《合伙協議未約定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的如何處理?》回復于 2022-08-04 09: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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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