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乙方,與甲方合伙開了小作坊。相同的金額入伙,營業執照為甲方姓名,未簽訂合同。開業后買過一些大機器,假期休息期間(假期為寒暑假節假日),甲方不在店里,一直由乙方負責經營店鋪,開業期間收益基本來源于我方。近年來,兩人平等金額分紅,今年,甲方私自拿營業執照貸款數萬元。近日,甲方因個人原因提出散伙。并要求我方賠償相應的金額。如:辛苦費,人脈費。該怎樣算才能不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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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