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繳費比例不對要求退休人員回原籍退休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因為廣州和中山都屬于廣東省內,按現在政策,養老保險退休地是在省內最后參保地,因此應當在廣州退休,也就是說在廣州領取養老金,每年的生存認定也需要通過廣州這邊的社保部門進行,不過可以通過中山的勞動部門進行操作。 另外醫保方面,新出臺的的醫保條例規定,退休的條件是滿足當地醫保年限和在當地繳費滿10年同時符合,因此假如在廣州或者中山都不滿10年的話就要繳費滿10年才可以享受醫保待遇。 另外獨生子女獎勵金也需要在廣州領取。 除社保發放的福利以外,其他福利都會根據戶口領取。 原問題:《廣州買社保,退休時是不是要回原籍地退休呢!還是買滿多少年就可在直接廣州辦理退休》回復于 2022-08-09 15:21:47
相似問題解答
當月一號退休,單位停止社保繳費
參保人達到退休年齡后,無論是否可以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單位都無法繼續為其繳納社保費。如果參保人達到退休年齡時,養老保險繳費不足15年的,本市戶口的可以申請社保個人延續繳費,本省外市戶口的,需要有5年的繳費記錄,才能在參保城市申請社保個人延續繳已到退休年齡因社保繳費未到15年辦理不了退休
因到退休年齡,社保自動終止了,即使再做也無法交納社保了,隨你何時辦退休,交養老保險只能算到退休日只有去一去性補充十五年不足部份,補交后馬上辦退休領退休金最合算。況且退休工資要辦手續后再發的,即使65歲去辦,也從65歲開始算退休,60到65歲退休后社保繳費不足如何追回
各地政策有所區別,但是社保補繳均十分困難。基本上無法再要求社保管理部門為個人追繳補足養老保險,并且尚無法律法規對該種情形如何處理進行規定,通過訴訟途徑解決存在較大困難。以深圳市為例,只規定了兩年內的補繳政策,《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社保局無故凍結繳費不給辦理退休手續,行政國賠
1、關于勞動合同終止和返聘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而終止勞動合同的,如果雙方達成合意,可能返聘,雙方簽訂退休年齡,社保限制不能在京退休
社報繳納未滿15年可以辦理退休,但是不能領取養老補貼,需要繼續繳納社保。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1998年7月1日后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199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法律條文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