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借我點錢不還,我起訴到法院,法院把開發商的低押給我的商服在網上拍賣了,我流拍了,還要交執行費么?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已經辦理了抵押登記,第三人不可以善意取得房屋產權,所以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實現擔保物權。 《擔保法》第三十三條 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以其他財產抵押的,可以自愿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當事人未辦理抵押物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當事人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登記部門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證部門。 原問題:《我借開發商的錢,他把房子抵押給我,并辦了抵押登記,現不還錢,我通過法院訴訟執行,但房子早已被給別人.》回復于 2022-08-14 02:30:47
相似問題解答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