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上述出一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是什么意思
合同糾紛貴州 遵義2025-12-17 02:23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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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第一 欺詐的意思就是指隱瞞事實,捏造真相騙取另一方的行為,民事行為中存在欺詐行為只要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的利益一般該行為可變更、可撤銷。 第二 欺詐的行為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存在瑕疵的,一方肯定是存在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的,如果雙方都沒有違約,都是按照合同的規定來執行,那就不存在欺詐的問題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五十四條 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第五十八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合同無效后,可以追究違約方的過錯責任。 原問題:《今天做民法題目,A選項甲乙之間構成民事欺詐B選項甲乙之間構成合同違約,答案說如果A當選B一定當選,為》回復于 2022-11-04 14:2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