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的一個廠做了6年多被后面一個廠接收,中途接收時本人簽字過自愿放棄原先的廠的工齡,現在的廠面臨轉移,現本人有沒有申請原先的6年多的工齡補償權利?原來的廠做了6年多,后被現在的廠接手,后廠接手時本人簽過,自愿放棄原6年多工齡,現后邊的廠面臨轉移,現本人有無權利申請原6年多的工齡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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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分析企業注銷對勞動關系的影響,我們首先要了解注銷可以造成企業主體怎樣的變化。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38條規定,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注銷登記,公司終止。企業法人被依法注銷后,其法人資格與經營資格即告終止,公司也因此喪失了用工主體資格。勞動關系因一方失去主體資格而無法繼續存續。因此,B公司在申請注銷時應依法終止與員工的勞動合同,并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從法律角度而言,A公司是獨立于B公司的法人實體,對被依法注銷企業的員工是否予以接收或安置,僅僅是該公司的自愿行為,法律并無強制性規定。但是如果從管理角度來看,B公司將未終結的業務轉至A公司,原B公司員工勢必具有熟悉業務、對口明晰的優勢,因此,完全將這部分員工拒之門外不利于之后業務的開展,或多或少會造成人員培訓成本的再投入。因此,可以考慮適當保留、劃轉一部分與業務密切相關的人員. 對被A公司接受的部分員工,又該如何處理他們的勞動關系呢?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0條規定: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按照上述法律規定,B公司可以就員工補償問題與A公司達成協議。如果B公司在注銷清算前按照法律規定向員工支付了相應經濟補償金,A公司可以與員工重新建立勞動關系并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在B公司的工齡不再與L公司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如果B公司未向員工支付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A公司接收員工后,員工在B公司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A公司的工作年限, A公司如因要與員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而支付經濟補償金時,員工在B公司工作所應獲得的經濟補償也應當一并支付。企業在注銷之前法人資格與能力并不因為停止營業而滅失。在企業清算階段,員工薪資與福利具有優先清償的權利。因此,企業注銷前應在法律規定范圍內妥善處理內部員工的勞動關系.老兄整理材料很累的,一定采納啊,而且要全星啊~~謝謝 原問題:《一個企業注銷了,另外一家公司接管之后,原來的員工的工齡還能延續嗎?又要怎樣處理好這些員工才能正常注》回復于 2023-01-02 12: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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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