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因房貸逾期半年,我目前唯一住房要被法拍,今日收到騰房公告了,但我想保住唯一住房,應該怎么做,房子122平,我自己住,我養我母親,現在讓我騰房我不懂去哪里住,我母親在鄉下親戚家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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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一、唯一住房不能查封 根據2005年出臺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六條規定:“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第七條指出,業主抵押自己所有房屋,如果該套房產是屬于業主的惟一可以居住房產,而且有充分證據可證明這一點的時候,那么即使抵押權人(通常為銀行)向業主追討欠款,法院也不能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二、銀行:仍可進行債務追索 在此司法解釋正式出臺之前,如果住房按揭人連續三個月或一年內累計有六個月不向銀行按時還款,就將被視為斷供。按照程序,銀行會先發催款通知書,限期還款,若按揭人繼續不償還,銀行為防止風險就要收樓,收樓后會綜合各方面因素給住房估價,對其進行拍賣處置。 新規的出臺后,并不意味著購房者可以隨便拖欠銀行貸款甚至不還。銀行依然會對斷供、拖欠銀行貸款的人進行債務追索,并對惡意欠貸人提起法律訴訟。 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現實意義 最高人民法院不得拍賣業主唯一住房規定的出臺,體現了國家對購房者的一種人性化關懷,給經濟出現困難的購房者一個緩沖時間,避免市民出現無家可歸流離失所的情況。 絕大多數的工薪階層只能選擇按揭方式來買房。最高法院出臺的前述規定可使因意外因素喪失經濟能力的家庭免遭流離之苦。但可能也使所有中低收入家庭都要經過更多審核手續、更長等待時間,才能夠住上自有房屋,相信這絕不是立法者愿意看到的情況。 通常,銀行會為負債者保留一定年限的租房費用。當然是否可以要求拍賣商品房,并從拍賣所得中收回部分貸款?等等。這些問題目前并沒有明晰規定。換句話說:房子還是不能拍賣,還得讓人住著。 原問題:《房貸違約后家庭唯一住房的怎么處理》回復于 2022-08-19 20:5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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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