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結婚不到一年沒有財產,丈夫不想跟我過了訴訟我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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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2:我個人理解,家庭財產其實應當指夫妻共同財產,婚前擁有的財產是個人財產,不屬夫妻共同財產,不列入分割的范圍。詳情請參考baike.baidu/view/3047.htm#5 原問題:《我們結婚不滿一年,也沒有任何共同財產,分居也快一年了,可以辦離婚嗎?》回復于 2022-12-02 14:0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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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