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土地被個人租種,但是卻蓋房子,改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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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停車位改變用途為商業門面,需要全部業主同意嗎
小區要更改共有部分的規劃用途,首先應當由全體業主共同決定房東承諾門市只能作餐飲,不準改變其性質用途,而經營后拿不到營業執照。
去法院打官司時這些個人協議也有作用,但是最好是通過公證處做公正比較穩妥,免得日后有經濟糾紛時,你起碼有公正過的第三方作正,而且絕對有法律效應。你既然能租幾個門市,辦事就要從安全慎重去考慮,這樣才能確保自己的利益。 原問題:《懂法律的朋友,幫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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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