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簽署協議同意兩年后給孩子改姓,但是前夫反悔的話,可以起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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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帶著孩子再嫁了,想給孩子改姓需要前夫同意嗎
如果你的孩子已經是半民事責任能力人,則最簡單的辦法是征求孩子的同意然后直接到派出所辦理,如果孩子還沒有身份證則只需要帶戶口薄更改,如果有身份證還需要更改身份證,以前我辦的時候是不需要交費,現在則不是很清楚了. 如果孩子還小,則應征求其生父和孩子改姓,前夫不同意
那沒有辦法的 根據公安部的規定不行離婚后,可以給孩子改姓嗎?
《婚姻法》第22條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后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父母離婚,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年滿十八周歲后,有權自主隨父或母姓。有以下離婚四年了,前夫死了兩年多,想給孩子改名改姓,需要什么證件?
1、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協商,并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如果孩子滿10周歲,還需要爭取孩子的意見,但是如果孩子已經滿18歲,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2、其次,需要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離婚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當地公安局/派出所辦理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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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