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結書與事實不符,能以事實為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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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交通事故當事人在領交通事故認定書時簽字,只表明當事人在何時已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并不影響當事人申請復核或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當事人認為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內容與事實完全不符,可以依法向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2、公安部頒發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對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當事人申請復核的時限、要求等規定如下: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第五十二條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復核申請后五日內,應當作出是否受理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復核申請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一)任何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經法院受理的;(二)人民檢察院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的;(三)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四)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復核申請的,應當書面通知各方當事人。 原問題:《領交通事故認定書對其內容與事實完全不符該簽字嗎》回復于 2022-11-03 15:3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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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