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交通事故山東 煙臺2025-07-04 12:01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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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五條 交通警察調解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二)聽取當事人各方的請求; (三)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事實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確定當事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四)計算損害賠償的數額,確定各方當事人各自承擔的比例,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執行,財產損失的修復費用、折價賠償費用按照實際價值或者評估機構的評估結論計算; (五)確定賠償履行方式及期限。 原問題:《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回復于 2022-08-30 12: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