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房子是我離婚前買的,是兒子名,先在兒子去世了我可以去要房子嘛
房產糾紛江蘇 蘇州2025-07-04 20:34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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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一)首先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二)你與其他法定繼承人向遺產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請繼承公證,其他法定繼承人應表明對遺囑的真實性無異議。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若在辦理公證過程中,其他法定繼承人不予配合,或者對遺囑的效力提出異議,導致公證處做出不予公證的決定時,為了確保你的合法權益得以實現,你只能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確權訴訟,由法院對案件進行審理后,依法作出公證判決。若法院判決確認你對該房屋享有繼承權,你就可憑法院判決書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遺產過戶手續。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 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 契稅完稅憑證(原件)。(四)辦理房地產繼承過戶,主要是房地產繼承權公證費用、房屋估價費用及房地產過戶的稅費:1、繼承權公證費用;繼承權公證費按照繼承人所繼承的房地產的評估價的2%來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2、房地產價值評估費用。累進稅率,約為房地產的評估價的0.3~0.5%3、房地產繼承過戶稅費。由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稅、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組成。4、契稅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地產,免契稅,對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需要繳納契稅1.5%注意:如果申報的房屋價值符合市場價的,一般可以免掉評估費用;而且公證費用如果只公證簽名的,僅需要數百元。建議辦理手續前向辦事人員詳細詢問溝通。 原問題:《兒子去世,房子是兒子的名字,現在要過戶到我名下需要什么手續?》回復于 2022-11-02 17: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