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甲方簽房屋合同。我沒有安時打款簽的合同是一年。還沒有開始甲方就租給別人了。這算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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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問:那房主跟新的那家公司簽了合同 那之前前的那個合同還有效嗎?之前那個合同是4月份才到期答1:原合同已到期,房主與房客間為不定期租賃合同關系。【依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答2:房客有權要求房主繼續履行合同,甚至訴諸法院要求確認房主與我愛我家簽訂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實際意義不大,最多再拖延一兩個月。只要房主向房客發通知要求解除不定期租賃合同,房客也就無任何理由再占用房屋了。所以,趁早另做打算吧。【依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問:房主還說就不用陪違約金的事兒了,是這樣嗎?這種情況房主用賠違約金嗎?答:這就要看合同的約定了。按一般情形,合同中通常會對“單方違法終止合同”約定對應的違約金。所以,你自己看看合同,只要有,就可向房主要求違約金。【依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問:我應該跟新的這家房地產公司再簽一份合同嗎?答:這個就由你自便了。不過,如準備訂,則需首先確認我愛我家有轉租權,或依據上述房主的過錯,要求房主確認我愛我家與你的轉租合同的效力。至于怕房租變,只要在合同中約定好“租期與租金”即可,其余沒甚好擔心的!大房東也好、二房東也罷,只要沒有法律約束他不得隨便漲房租的,換哪個東家都一樣。 原問題:《我與甲方簽了五年的一房居住合同,是通過中介簽字的,剛住一年,甲方要求要回該房子,》回復于 2022-11-02 10: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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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